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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番茄花园的倒掉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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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define 砖家 专家
#define 叫兽 教授


开场诗:一派青山景色幽,前人田地后人收。后人收得休欢喜,还有收人在后头。

听说,番茄花园站的站长累累被抓了,番茄花园论坛也停止服务了,很多D版商手中的番茄花园全部不卖了,修改版XP集体歇业了,听说而已,我没有亲见。

据网上“砖家”报道,“叫兽”评论,番茄花园是一种比病毒还恶劣十倍不止、百倍有余、千倍可能、万倍或许的“准病毒”——类DVD级封装——操作系统。安装上它,不但你的个人隐私没了,系统稳定性差了,电脑变肉鸡了,银行卡密码输进去钱就不翼而飞了,甚至于你还可能会成为“罪犯”,成为番茄花园一伙“盗版犯罪组织”的同谋者及共犯。

而且这番茄花园不但罪恶滔天,更可气之处在于它还毫无技术性,大有欺世盗名之嫌,几乎能和“刻录DVD”画上等号。

有些人就此评论累累“这件事情从技术上讲……也就是计算机一插电……你用一些脚本语言写一些东西,把这些文件包打成一个整体,做成这么一个东西……这件事情在LINUX上用得很普遍,我们都做过”。

哦,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啊,而且很多人都做得到,也怪自己孤陋寡闻,原来番茄花园XP这许多版本这么简单就能搞定啊。

耶,可是怪了,既然在LINUX上那么容易做到,“我们”也都做得到,那发表这些评论的“我们”,怎么就没在番茄花园XP普及之前,先把“LINUX上用得很普遍,我们都做过”的LINUX的什么版本推广普及了呢?

据我所知,番茄花园的普及也不过是最近4、5年间的事情罢了。怎么了?不会是因为太简单,太容易不屑去做了吧?唉,可惜,这么多能人全是懒蛋,哪怕这群人里有一个勤快些,或许我们都不会用Windows而改用Linux了,这对中国的开源事业该有多么巨大的帮助啊~~~

不过,若按照VB游戏之家站长的价值标准(这位前辈在http://bbs.gameres.com/上评价我国部分C/C++程序员的创造词,指靠吹牛拿薪水挣钱或骗取一般民众获得社会地位的人),你们“职业吹牛家”的头衔,九成九是跑不掉了。当然喽,个人见解,纯属个人见解。我很傻,很天真的说。

然而,我却用过没出事前的番茄花园XP,感觉和“砖家”、“叫兽”们体会有些出入。

番茄花园XP,一个很小很轻便的XP封装,光盘引导,精精巧巧的全自动部署,常用软件都已经集成进去,而且大多是些国货,中国人用起来很有亲切感,尤其对敝人这种不善E文之徒尤是。对了,它还拥有很多漂亮的主题风格。

可能有人会说“再怎么也是盗版的,盗版就是不对”。

那么我回问这些人,“没有盗版,会有中国软件业的今天吗?”。

难道你们都忘了,在90年代初某个中国遭到制裁的时期,是什么为你们打开了通向海外软件业的大门吗?难道你们都忘了,在一个几MB的正版电脑游戏要十几张磁盘装载,动辄数百元售价的时代里,是什么让你们尝试了DOS下运行程序的乐趣吗?在大家跃跃欲试的使用Windows3.x的年代里,当年中国曾几何时的销售Windows3.x了吗?!

你们可知道,在99年我想学编程时,去某国内某知名商场的软件专区想买套Visual Basic时,那个售货员是怎么说的吗?——“这里没有你要的软件,去买盗版吧”。

如果没有盗版软件,我现在可能连打字都不会,更不要说编程!

我们有钱了,买得起正版了,可那些山村的孩子们呢?可那些正在遭受我们同样制裁的发展中国家呢?想想吧,人在做,天在看!

千万不要用“保护版权,也是保护国产软件”这样可笑到令人作呕的借口来回应我,国足我们倒是一直在保护,刘翔我们也一直在保护,可都保护成什么样子了呢?大家有目共睹。

说到底,这一切不过是软件大国对一个软件上小国的倾销游戏罢了。

为什么微软要等到中国几乎每个人都在用Windows的时候打击盗版?因为它已经培养了足够的客户,而且中国没有自己的操作系统与之抗衡,盗版真正打击完之后,正版的价格就完全由微软说了算。你辛辛苦苦种的粮食,别人花低价拿过来吃,这不是小偷也是强盗!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最大意义的爱国,而绝不是无耻的去抨击一个尚未最终定罪的人!

盗,并不一定可耻,甚至相对于一些自诩高尚的人来说,反而更加高尚。

譬如李白在《侠客行》中,就曾大力赞赏信陵君盗印救赵(窃符救赵夺晋鄙军)的故事,文中“盗印”事件的参与者,用现在话就是“侵权疑犯”侯赢、朱亥“两名“宵小”反被描绘成“救赵挥金锤,邯郸先震惊。千秋二壮士,烜赫大梁城。”的大英雄,李白甚至于说他们“纵死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”。看看看看,“砖家”们是不是坐不住了?还反李白这小子了?竟敢为盗取“魏王专有帅印版权”的家伙叫好?!“砖家”、“叫兽”们,你们是否该回到中国人最骄傲、最自豪、最强大的唐朝,去口诛笔法一番呢?

盗取兵符事,虽然在“盗”,却挽救了整个国家,这种“盗”,与其说他是“盗”,不如称其为“侠”。

不过这是毕竟是中国的事情,“海龟”们恐怕已经在嘲笑我“土鳖”了,那么我再说说欧洲。

不知道“海龟”们在海里“潜水”之际,有没有听说过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的《被缚的普罗米修斯》呢?不知道在你们眼中,这个盗取“天火”版权的“盗版者”,为人类带来光明与智慧的普罗米修斯,是不是个十恶不涉的恶棍呢?如果是,不要怕,把这个想法放心大胆的和周围的海洋生物倾诉吧,看看他们会对你作何感想吧。

利益是不同的,因此评价得失对错的标准也是不同的,绝不能一概而论。关键就在于,是否对自己国家的绝大多数人有利,而不在于是否对自己的某某自由软件有利。

身为国家公民,就应该为自己国家着想,为自己绝大多数同胞着想。而不该是去考虑X国怎么样,X国企业的利益会不会受损。不然一不符合国家利益,二不符合人民利益,三不符合基本到连畜牲也明白的——种族利益。

整天考虑会否打伤了其他猎人的猎物而不敢狩猎的猎人,除了会饿死,还是会饿死。

同理,如果我们的法律发展成僵硬、死板、不顺民情的死物,会将一个对广大网民做出过卓越贡献的人打入万劫不复之地。那倒不如试试不搞这种民法法系了,效果也许更好也未可知。

“盗”并不可怕,盗者贵乎有道,贵乎利民,贵乎有所为而有所不为。再说深一点,如果没有“盗”,某些人恐怕至今还生存在大国核威慑的阴霾之下,惶惶终日,正为“今日脱下鞋和袜,不知明朝穿不穿”发愁,更休提什么“侵权”与“盗版”。

现在,番茄花园XP依旧如往常般,在成百上千万台电脑中默默运行着,当然,其中更不乏番茄花园反对者们的电脑……

最后引普罗米修斯赞歌作为文章结尾:

是谁?让漫漫黑夜跳跃希望的火苗?
是谁?让蛮荒时代沐浴文明的曙光?
是谁?甘愿触犯天条也要救人类于水火?
是谁?深受酷刑却无怨无悔?

啊!巨人,是你给人类带来火种。
送来光和热,
送来人类新的纪元!
尽管上天和你蓄意为敌——
高山险峻,铁链加身。
烈日如火,暴雨如注——
但沉重的铁链只能锁住你的身躯,
却怎能锁住那颗坦荡无私的心!

难道仅仅是物质的火种吗?
不,你给予我们的,是生生不息的精神火种!
勇敢、坚强、博爱、无私
这就是你——普罗米修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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